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8
鲁建建字〔2015〕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局(执法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建管局(处、办),济南、临沂市园林局,菏泽市开发办,泰山、崂山、博山、青州、蒙山景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春季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春季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当前全省建筑工地全面开复工,进入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近期省内外有关领域的几起较大事故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压力很大,形势十分严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警钟长鸣。在思想认识上,要坚持克服节后松懈麻痹思想,未雨绸缪,立即投入安全生产工作状态,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在责任落实上,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在部署安排上,要通过召开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动员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等形式,立即将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传递到基层监管部门、监督机构、监管人员,将安全生产的压力传递到一线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在具体措施上,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春季安全事故易发领域、易发环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研究细化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突出事前预防,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安全作业、安全运行。
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防控措施落实
要根据春季季节特点,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做好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建筑施工方面,要切实加强春季新入场建筑工人的岗前安全培训,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严格组织安全生产条件评估整改,确保安全开工、安全复工。要继续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要针对春季天干物燥的特点,妥善做好施工现场和工人生活场所消防安全,防止烟气中毒、火灾事故发生。市政设施方面,要利用天气转暖的便利条件,立即组织对道路、桥梁、供排水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全面维护,确保安全运行。燃气热力管线方面,要加快推进灰口铸铁管、老旧管道和管道占压等隐患整治,按照分解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排计划,控制节点,确保今年全面完成改造任务。要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公园景区运营方面,要提前应对春季客流高峰,立即组织游乐设施检修,并妥善做好节假日游客的疏导、分流预案,遇有极端恶劣天气可暂停开放。对于各类大型集会、商业促销等群众聚集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提前制订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巡逻执守,确保人员安全。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广大责任企业、单位要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部署要求,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检查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震慑违章作业行为。各责任企业、单位和项目部、班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自控,逐层逐级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提前发现隐患,提前消除隐患,不留死角,不存侥幸。各级建设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方式,立即组织春季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持续不断地开展暗查暗访,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保障条件,市政设施、燃气管线、公园景区安全运行情况,该停工整改的立即停工整改,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隐患整治一日不彻底,一日不复工复产。即日起至4月份,省政府安委会、省住建厅将联合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春季建筑施工安全暗查暗访,发现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隐患较多的,将公开进行曝光。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跟踪整改谁负责、谁落实整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检查人员查不出问题就是失职,检查人员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失职,有了问题主管部门不跟踪落实整改就是渎职。
四、妥善做好各类险情和事故的应对处置
各级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将安全生产摆上突出位置,履职担当,主动作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指挥,主管科室负责同志要全力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对大风等恶劣天气进行预警。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迅速上报,妥善处置,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公开曝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