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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违规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5

 

鲁建招字【2015】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近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确认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下列21家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告其资格证书作废,资格证书交回资格许可机关。

1、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山东联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山东航宇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山东衡信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5、青岛建银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6、青岛志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青岛纬波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8、青岛越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青岛兰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0、青岛德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山东中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东营金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东营鸿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潍坊鼎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6、诸城衡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7、潍坊普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8、安丘正平招标有限公司

19、潍坊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高唐县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下列10家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其3个月限期改正。

1、济南金恒鑫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山东天泰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山东新联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山东新求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8、山东同方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9、泰安嘉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山东信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下列3家企业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后,不再符合相应条件。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撤回其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1、山东中喜信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淄博宏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淄博天汇招标有限公司

四、下列7家企业的招标代理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责成相关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60日内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山东东海华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济宁金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临沭县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6、聊城金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菏泽一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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