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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

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

作者: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2-04-01

 

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考核办法(2022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安装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争创优质精品工程,推动我省安装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命名为“鲁安杯”奖,是全省安装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项,代表全省安装工程质量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   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每年组织评选一次,评选数额按评审数量的90%-95%优选,评选活动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和公平、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由山东省安装协会秘书处负责实施。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   参加评选的企业应是山东省安装协会的会员单位。

第五条   申报的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省市(地)、县(市)、省直有关部门的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和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扩建的工业以及公共和民用建设项目中的安装工程。

第六条   工程量范围:

(一)安装工作量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安装费不低于500万元),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主体设备的工业安装工程或公共、民用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

(二)其它见附件1: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奖规模条件。

第七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虽工程量未达到第六条要求,但符合第三章要求的也可申报:

(一)国家或省级、市级重大工程、标志性工程中的主体设备或关键设备,且技术领先,质量上乘;

(二)完成工程量占20%以上的专业分包单位,可随总包单位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第八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安装施工企业承建的境外工程或境内工程未执行国内相关技术标准外资工程、中外合资工程;

(二)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

(三)施工或运营过程中发生过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工程;

(四)由于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等方面的原因存在质量、安全、功能等隐患的工程,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

(五)虽已通过竣工验收,但仍有甩项未完工的工程;

(六)已经参加过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评选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七)受到省、市或国家有关部门资质降级、诚信缺失等行政处罚的企业,两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申报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城市规划、国家和省颁设计标

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当时节能环保设计标准,达到省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二)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

主体工程质量和施工技术达到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三)按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了质量验评,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四)工业工程的生产能力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公共、民用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达到设计要求,使用效果良好;

(五)鼓励申报单位在申报工程中推广应用BIM与信息化等新技术,通过科技创新总结并形成科技成果。

第十条   允许参与安装施工的其他参建单位共同参评,同一安装工程允许有两家施工企业申请作为主要参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与总包单位签订了施工协议书或工程分包合同,且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工作量的20%以上。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可列为参建单位,由申报单位填表申报。

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是由两家(最多不超过三家)施工企业联合投标或按专业共同(或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允许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每家施工企业完成的工作量不低于申报工程总工作量的30%。

    第十二条   一家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原则上申报一个工程,理事单位遇有特殊工程或经营规模较大,经秘书处同意后可申报两个工程。

第四章  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第十三条   申报程序:

(一)安装施工企业经过内部选拔、确认所承建的安装工程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向山东省安装协会申报。企业应按规定时间将工程的申报材料上报协会秘书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山东省安装协会按本办法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登记在册,工程复查小组进行工程复查并提交考核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   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1、申报资料总目录;

2、山东省安装优质工程申报表(见附件2);

3、工程项目报建批件(包括: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环保批复、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申报工程合同书复印件(应反映申报项目的工程量及合同关系,若系分包单位则应有与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参建单位、联合申报单位均提供工程合同书);

5、工程结算定案表(固定价格合同可不提供);

6、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

7、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确认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8、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包括: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监理、

工程质量监督或投资单位、环保、消防、人防、节能、防雷、水质、安防、特种设备等)的证书材料复印件;

9、申报工程已获设计及质量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10、能反映工程全貌、主要部位、施工过程并附文字说明的7英寸彩照10张;

11、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项目经理情况表(见附件3)。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使用由山东省安装协会统一印发的《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申报表》(见附件2)式样(可打印),表中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写上“同意申报”。对未签署具体评价意见的,视为无效。

2、申报资料须采用A4幅面,并简装成册。

(三)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申报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完整;资料涉及到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更改,必须有相应的手续和文件说明。

第五章  工程复查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申报工程的质量水平,山东省安装协会将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若干现场复查小组对工程进行复查。复查小组由2-3人组成,并指定一名组长负责,在统一时间内进行现场复查。

第十六条   复查工作将贯彻“质量第一”的要求,坚持客观、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复查人员由本人参加,不得委派代表。

第十七条   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情况介绍(DVD视频或PPT汇报)。重点介绍工程概况,工程的特点、难点、亮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情况,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及结果;

(二)查阅工程有关的内业原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1、工程有关立项审批的全部资料。包括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报建批复文件等;

2、工程的全部技术质量、管理资料;

3、工程检测报告、验收报告(包括防雷检测、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评验收、特种设备监检报告,竣工验收备案报告等)。

(三)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状况。

1、复查小组依据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奖现场复查要点(见附件4)进行复查。

2、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被查单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四)听取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意见(着重施工和使用的质量情况、质量评价、满意程度以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复查小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申报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五)复查小组依据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奖现场复查工程综合评价表(见附件5)对工程进行量化指标评分,对工程复查的有关情况进行讲评。

(六)复查小组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复查报告及PPT资料。

第六章  工程评审

第十八条   协会秘书处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评审会,根据复查小组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的书面复查报告,确定年度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奖工程,向会长会推荐。

第十九条   会长会根据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会推荐的年度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奖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审查、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

第七章  奖励

第二十条   对评定为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的,授予“鲁安杯”奖,颁发奖杯和证书并通报表彰。

有关市、部门和企业可根据本市、部门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有关企业和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第八章  纪律

第二十一条   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有关方面接待复查组的行程安排应从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工程复查以外的其他活动。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二条   工程复查人员和评审委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通报,直至撤销参加工程复查、评审委员资格及山东省安装协会专家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每年的申报工作一般安排在上半年部署,评审结束后进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对已获得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的项目,若使用中出现了较大的质量安全问题,将撤销该工程所得的荣誉,收回奖杯和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安装协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考核办法》(鲁安协发〔2015〕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奖规模条件

2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申报表

3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项目经理情况表

4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奖现场复查要点

      5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奖现场复查工程综合评价表


 

附件1:

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奖规模条件

行业

项目/规模

备注

石油

化工

工程

(1)10万吨/年及以上生产能力的油(气)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加工原油50万吨/年及以上炼油工程,或与其配套的生产装置;

(2)1万立方米/日及以上气体处理工程;

(3)10万吨/年及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4)10万吨/年及以上磷铵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5)10万吨/年及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6)10万吨/年及以上纯碱工程、5万吨/年及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7)1万吨/年及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10万套/年及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单项合同工作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石油化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是指石油、化工和石油化工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电力

工程

(1)单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的机组整体工程;

(2)22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

(3)装机容量10MW及以上的环保发电工程(风力发电、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等);

(4)安装工作量1000万以上的脱硫、脱硝、海水淡化等其它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核电站、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等。

机电安装工程

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和民用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

(1)年产0.5万吨及以上的化学纤维厂、棉纺厂、印染厂等;

(2)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造纸厂;

(3)年产量0.5万吨及以上的设备制造厂等。

机电安装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通信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及其他机电安装工程。

矿山

工程

(1)50万吨/年及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30万吨/年及以上有色砂矿和10万吨/年及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45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和30万吨/年及以上洗煤工程;

(4)20万吨/年及以上磷矿、硫铁矿和20万吨/年及以上铀矿工程;

(5)10万吨/年及以上石膏矿、石英矿和40万吨/年及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6)5000米及以上的巷道工程,30万立方米及以上剥离量的露天矿工程;

(7)单项合同工作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主体工程。

矿山工程包括井巷工程、露天矿工程、选矿工程、尾矿工程、生产辅助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

行业

项目/规模

备注

冶炼

工程

(1)年产10万吨及以上炼钢、连铸、轧钢工程;

(2)年产20万吨及以上炼铁,90平方米及以上烧结工程;

(3)年产20万吨及以上炼焦工程;

(4)制氧4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制氧工程;

(5)年产30万吨及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10万吨及以上铜、铝、铅、锌、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3万吨及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

(6)日产1000吨及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7)日产1000吨及以上预热器系统、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8)日熔量400吨及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9)单项合同工作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冶炼工程。

冶炼工程包括冶金、有色、建材工业的冶炼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1)2万吨/日及以上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上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

(2)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上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上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热力工程,单项合同工作量1000万元及以上其他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

(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

(2)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火灾危险性丙类及以上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3)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入住率50%以上);

(4)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作量1000万元及以上,同时具备不少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大空间自动灭火跟踪系统等系统中的三个及以上子系统以上(其中必须具备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消防设施专业承包安装工程。


其它

工程

安装工作量1000万元以上(安装费不低于500万元)

如城市轨道交通配套的机电安装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公共或民用建筑专项配套安装工程;钢板仓工程、钢结构工程等。

 

 

 

 

附件2:

 

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                  (加盖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山 东 省 安 装 协 会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承建单位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文字清楚。

2、填写的工程名称必须与立项批文的工程名称一致。如有更改,要有立项批准单位的正式手续。

3、单位名称、参建单位名称必须与相应的承包合同中的单位名称和公章一致,如有更名,要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4、工程类别按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考核办法附件一填写。

5、施工工期是指合同工期和实际开工至竣工的施工时间,以双方竣工验收单为准。

6、经济效益是指施工企业合理组织施工,在缩短工期、节省劳力、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和保证质量等方面取得的综合效益。

7、工程质量情况一览表中,分别列出各单位及其分部工程名称,质量验收结论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为准。如所申报工程是一个单位工程,应填写每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论。

8、申报说明主要填写本工程基本情况和在同行业中的代表性、先进性,以及本单位在此类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特点和优势。

9、工程质量情况简介主要填写施工的特点、难点、亮点,主要施工方法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情况,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10、使用单位意见和申报单位意见栏内必须填写具体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11、除填写意见栏必须用手写外,其余内容请打印。参建单位无意申报时,不用填写。

 

 

一、申报单位简介

申报单位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安装资质等级


注册资金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项目经理


电  话


申报单位简介;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工程主要

承建内容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工程投资

     亿元

安装工作量

万元。其中:安装费           万元。

运行效果


有无环保评估批复


有无节能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获省、市部门质量奖项的时间、名称及授予单位









 


 

工 程 质 量 情 况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评定结果
























































施工中采用了哪些新技术、新工艺和保证质量的措施


施工工期(实现合同或计划工期情况)


经济效益情况(施工项目的综合经济效益情况)


工程特点难点亮点和总体评价:

 

 

 

 

 

 

 

 

 

 

 

 

 

 

 

 

 

 

 

 

三、参建单位申报表

申报工程名称


参建单位名称


参 建 单 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                  

(其他施工单位)

参建工程量结算价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子 邮 箱


参建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章)

申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章)

四、申报意见

使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五、评审意见

复查小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

 

项目经理情况表

 

 

 

 

 

 

 

 

 

 

 

山东省安装协会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民     族


参加工作

时     间


首次从事项目管理时间


职     称


建 造 师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 编    号


职     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从事项目经理工作简历及主要工作特点: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获 奖

工 程

使 用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复 查

小 组

推 荐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协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奖现场复查要点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现场复查工作的实施,统一检查的标准、内容,提高复查质量,制定现场复查要点。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 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的强制性条文;

(二)《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考核办法》。

第三条  现场实体质量复查的基本要点:

下列各专业的检查内容为专家小组复查的最低要求,必要时还应根据申报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有关部位按照相关要求复查到位。

(一)设备安装

1、设备垫铁组的布置,避震器布置、固定和找平状况,二次灌浆情况;

2、设备地脚螺栓紧固状况,传动设备地脚螺栓的防松处理,设备与固定底座的连接螺栓在工字钢、槽钢斜面紧固处的处理,设备地脚螺栓外露螺纹的长度;

3、有热胀冷缩的卧式设备,其滑动端底座的膨胀裕量、螺母的松紧;

4、压力容器上支吊架的焊接;

5、设备进出口管道的支吊架设置;

6、联轴器传动装置外露部位的安全防护;

7、设备的表面整洁情况,设备的渗漏;

8、设备接地;

9、设备运行状况;

10、成排设备的排列情况,同类设备安装形式的统一性;

11、设备防腐和绝热情况(防腐涂饰外观的流坠、起泡、露底、不均匀等现象,绝热保温受损情况、金属保护壳接口及表面平整度)。

(二)管道安装

1、支吊架的选型、结构、位置、数量、牢固、防腐情况(重点检查支吊架的加工质量、形式、位置、滑动或固定情况,吊架的垂直度及管部和根部焊接质量,不锈钢管和碳钢支架间的隔垫处理);

2、管道安装的坡度、横平竖直情况,穿越楼板及墙体的套管设置,穿越建筑物伸缩缝处、沉降缝、抗震缝处的处理;

3、管道连接(丝扣、法兰、焊接)质量(包括对接错口、相邻环缝间距、三通是否开在焊缝上、焊口成形等);

4、成排布置的阀门朝向、高低的布置,便于操作维修,挂牌标识情况;

5、管道运行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6、管道防腐和绝热情况;

7、管道色标、色环、介质名称等的标识。

(三)卫生洁具安装

1、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重点检查是否位置适宜,固定牢固,接口严密,启闭灵活,成排器具整齐,支架合理牢固等);

2、卫生器具排水配件安装(重点检查是否位置合理,排水通畅,接口不渗漏,维修方便;洗脸盆存水弯应在同层安装S弯;受水口和立管固定应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管道穿越楼板不渗漏;地漏的安装情况;清扫口、检查口便于检修等)。

(四)电气仪表安装

1、配电盘、柜(箱)的安装(重点检查成排盘、柜的平直度、垂直度以及相互位置差,接线的紧固、绑扎、挂牌情况,接地情况、盘柜内部的清洁情况等);

2、线槽、桥架的安装(重点检查电缆桥架的平直度及垂直度、固定、跨接线、盖板就位,桥架过墙或过楼板的防火封堵措施,穿越伸缩缝的防护措施;支架形式及间距布置、安装的牢固程度等);

3、明配管安装(重点检查排列布置,保护管之间及保护管与连接件之间的连接,保护管支架固定,保护管的弯曲角度及单根直角弯的数量,接地,伸缩缝处的补偿,管口封堵等);

4、变配电室接地安装(重点检查接地扁钢搭接长度、焊接质量、焊缝防腐处理,平直度、固定间距,弯曲段连接的圆滑过渡等);

5、电缆(线)的敷设(重点检查电缆之间,电缆与其它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的距离;电缆的排列、固定、挂牌等);

6、仪表测量元件及执行器的布置和固定,导压管的焊接、布置及固定;

(五)通风与空调安装

1、金属、非金属风管加工质量,外观情况;

2、金属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坡度情况,风管穿越墙体或楼板时的防护措施,伸出室外风管及室外风机的进风口、出风口端的处理;

3、风管部件安装位置、方向、连接、吊架情况,阀门及操作机构应便于维修操作、标识清晰,风管柔性接头尺寸和安装松紧程度、平行度;

4、设备及部件安装位置、牢固,出口方向,便于维修操作情况;

5、空凋设备的管道、配件、阀门位置、高度、进出口方向,阀门手柄方向,支吊架位置、形式、间距、标高、牢固情况;

6、风管吊(支)架加工、位置间距、垂直度和受力状况;

7、保温管道支架的防腐处理,保温情况;

8、运行噪音情况。

(六)消防设施

除按上述相关内容检查外,加入以下检查要点:

1、设备、管道、器具的渗漏;

2、烟感喷淋头、消防箱安装情况,和装饰配合是否美观;

第四条  技术资料检查的基本要点

(一)工程的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报建批复文件是否齐全、真实;

(二)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是否规范,编目清晰,查找方便。工程管理资料、技术及质量资料使用表格是否正确、齐全、真实、字迹清晰、填写规范,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齐全;

(三)工程的检测报告、验收报告是否齐全(包括防雷检测、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评验收、特种设备监检报告、竣工验收备案报告等)。

第五条  工程的量化指标评分

 (一)“上好”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实体质量无论宏观或微观都较完美,有个别细小问题,可立即得到纠正;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非常满意;综合评分为90分(含)以上。

(二)“好”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实体质量经复查发现非主要部位有少量不足之处,但可以通过整改得到纠正;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表示满意;综合评分为85分(含)~90分(不含)。

(三)“较好”工程:实体质量经复查发现存有一些不足或质量问题,通过整改不影响工程观感或使用功能;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可追溯;使用单位比较满意;综合评分为80分(含)~85分(不含)。

(四)“一般”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经复查发现存在较大不足或质量问题,综合评分为80分(不含)以下。

(五)按工程质量水平由高到低排序,明确“推荐”或“不推荐”。

 

 

 

附件5:

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奖现场复查工程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实得总分:

评价项目

序号

主要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

实得分值

安全、适用、美观

(75分)

1

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45


2

科技进步、工法、QC、BIM等科技成果

5


3

设计先进合理,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

5


4

系统运行平稳、安全、可靠

10


5

工程观感质量

10


内业资料

(20分)

1

《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评选办法》第十三条有关申报材料的复查

符合要求


2

1、工程资料建档、装订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

5


2、工程资料表格符合要求、资料齐全

8

3、工程资料要真实、字迹清晰、填写规范,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齐全

7

综合效益

(5分)

1

工程产能、功能,经济效益

2


2

有关各方对申报单位及工程的评价

3


合计

100


 

复查组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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